勇敢喵
发起集体投诉
11-30 09:18:40
本人的奔奔ev自23.9月中出现续航里程急剧下降,送到4s店后经检测告知电池存在问题,需要维修20几天,因为在保修期内属于质量问题,所以维修免费,但期间不提供代步车也没有任何补偿。期间我投诉后,4s店告知长安有明确的规定,维修超过5天可以给予每天120的交通补助或者代步车。协商完毕后,车子在经历了30几天的维修后被送还给了我,然后发现续航并无改善,且续航从31直接变成0并亮起故障灯,行驶中出现动力中断,存在极为严重的安全隐患,倘若在高速上动力中断那后果不堪设想。,再次送还给4s店,告知动力电池属于特殊部件,维修期间并无补偿。所以意思是:尽管是产品质量问题,尽管有威胁生命的安全隐患,尽管需要维修一个多月,尽管是第二次维修,所以并无任何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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