友爱喵
发起集体投诉
01-17 13:29:34
我在2021年1月于小米(小米天猫旗舰店)购买小米11手机一部(8+256G素皮紫版本),2022年开始陆续出现屏幕黑影、摄像头无法对焦等现象,到22年年底莫名无法开机,极速掉电等现象,直至后来无法开机后再也无法开机。根据小米公司2021年8月6日发布的公告“关于小米11系列产品特殊问题服务政策”,我要求售后为我进行退货退款,售后以原产品已停产等理由搪塞,可京东小米旗舰店却依然能够正常买到同款机型的手机,售后不予处理,并一直没有给出合理解决方案,有意拖延。小米公司不执行公开的售后承诺,涉嫌虚假宣传,小米公司明知其11系列手机存在设计缺陷,还一直在售卖,并不履行其曾经承诺的服务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,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,生产者、销售者应当立即采取停止销售、警示、召回等补救措施,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,对扩大的损坏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我购买的小米11手机主板损坏,且没有备用机的情况下,对我日常正常的工作、生活都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与部分经济损失,造成严重损坏,小米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现要求商家退货退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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